9月29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发布震动消息,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党组书记兼局长杨玺因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并取消了所有的相关待遇。今年2月9日,杨玺便因涉嫌违纪接受了内蒙古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最新的通报中,官员们很少如此直白地指称他“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以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根据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文规定了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其中第一项规定尤为严厉——涉及“串供、伪造、销毁、转移或隐匿证据”的行为,一旦情节严重,可直接导致开除党籍的处罚。此外,杨玺还涉嫌在组织的询问中未如实说明问题,显示出他对组织审查缺乏诚意和荼毒。
毫无疑问,杨玺的不老实和侥幸心理使他试图逃避组织的调查,但终究,他无法逃脱应有的惩处。杨玺生于1959年6月,他的职业生涯大部分时间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中度过。2017年,他已经被公开报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的参与者。2018年2月,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在视察食药监局工作时,依然由杨玺负责汇报相关表现。
当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肩负着监管食品和药品的重任。2016至2017年间,内蒙古的监管措施推进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全程质量控制、药品安全及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落实等关键工作。而杨玺多次在公众场合发表关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企业责任的讲话,展现出他对这些领域的重视。然而,与他关系最为密切且备受争议的,非鸿茅药酒案件莫属。尽管此案广为人知,但其与杨玺的潜在联系却鲜为人知。 qmh
据人民网《健康时报》统计数据显示,近十年间,鸿茅药酒的广告因违规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的食药监部门通报,累计达到2630次,以至于不少人认为其背后存在“开绿灯”式的监管现象。当2018年4月13日,杨玺不久前卸任后出席“2017内蒙古年度经济榜”颁奖典礼时,鸿茅国药的董事长鲍洪升也 荣登“2017内蒙古年度十大经济人物”。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结束。仅仅三天后,国家药监局针对鸿茅药酒的监管问题做出了公开表态,而内蒙古食药监局紧接着才以“响应”国家药监局的态度开始展开工作。
而如今的处分通报进一步揭示了,杨玺在担任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甚至还涉嫌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与管理对象进行“不当娱乐”。尽管官方尚未明确这些问题与鸿茅药业之间的直接关联,但案件最终指向了受贿犯罪的性质。纪委监委确认,杨玺滥用职权为他人创造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违纪违法行为,直至党的二十大后仍持续未绝。
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的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杨玺被开除党籍,享受的待遇被取消,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也一并移交。随着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及后续司法程序的推进,受贿金额、利益输送的对象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或将逐步浮出水面,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 qmh